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3-258454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2 11:07 |
建设单位:浙江倍盛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义县泉溪镇泉湖工业区
项目名称:浙江倍盛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100万只铝杯生产线迁建项目
环评单位:浙江凯峰慈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6月12日
备案文号:金华建武备2023030
建设内容:年产2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100万只铝杯。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抛光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丝印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水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过滤+脉冲滤芯除尘”二级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滚铝圆片粉尘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管,经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武义江。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音处理。
4、固废:漆渣、危险废包装桶、废抹布、废丝网、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污泥、废槽渣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金属边角料、废转印纸、废砂带、抛光喷淋沉渣、一般废包装物、废塑粉、废滤芯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浙江倍盛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100万只铝杯生产线迁建项目(公示稿)(1).pdf
金环建武备20230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