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5-27549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0 15:3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智能分装3500万瓶罐制冷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 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内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智能分装3500万瓶罐制冷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废水:项目应做好雨污、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工作。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分别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经标排口纳管入武义新材料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纳管水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的最严值;生活废水纳管水质执行武义新材料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要求。 2、废气:实验室废气排放口通过通风橱、万向罩等收集后,经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印刷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GB16297-1996、GB41616-2022等相关要求。 3、固废: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严格控制项目产生的噪声污染。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空间和设备位置,或采取隔音、吸声等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0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传真:0579-89072151
通讯地址:武义县湖滨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