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科学技术和品牌创建
2023学年全县共有幼儿园54所,在园幼儿11614人;小学28所,招生数6745人,在校学生34722人;初中7所,招生数4565人,在校学生12313人;普通高中5所,招生数1758人,在校学生5164人;职业高中1所,招生数794 人,在校学生2689人。全县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升高中比例达到99.6%。
全县专利授权量4062件,同比下降9.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73件,同比上升3.0%。新增知识产权质押24.11亿元,惠及企业111家。新认定各类科技型企业187家,其中国家级84家、省级103家,新组建企业研发机构245家,其中省级29家、市级216家。2023年度新立科技计划项目41项,其中省级2项、市级16项,县级23项。
全县新增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5家,累计42家。新增“品字标”企业21家,累计90家。新增注册商标4021件,累计37456件;驰名商标累计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累计2件。新增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项,累计发布“浙江制造”标准39项。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已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小微企业12家。推进绿色认证集成改革,新增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2张,培育绿色认证企业10家。生产销售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8.8%。在用设备赋码率99.5%,叉车司机扫码作业率95.0%,特种设备定检率为100%。全县在用强制检定目录工作计量器具1.19万台件。
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现拥有公共文化馆1个,设立文化驿站4个,文化分馆18个,迭代升级共富百花会2.0版,组织文艺活动978场,服务655772人次;举办培训班67次,服务3625人次;举办展览305场,服务119710人次;组织公益性讲座46场,服务4650人次。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乡镇分馆18个,藏书57.7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1.2万册。
2023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05家,其中,医院12家;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家;门诊部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妇幼保健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卫生监督机构1家);其他卫生机构1家(卫生进修学校1家);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共269个。实际开设床位2852张,较上年增长12.2%。卫生技术人员4206人,较上年增长8.3%,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737人,注册护士1877人。
2023年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94.5%,开展各项体育赛事活动65场,累计参加赛事活动超10万人次。拥有1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中国旅游精品项目,9个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1个浙江省运动休闲示范基地,12个浙江省体育产业扶持资金入库项目,6个金华市“体育+特色村居”,1个金华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12个金华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62亿元。
三、环境保护
全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8%,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6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个跨市县行政区域地表水交接断面达标率100%。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水质指数3.44。县城区PM2.5浓度均值29微克/立方米。“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率99.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99.8%。
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成效显著提升,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13.75万吨/日,89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能力达到1.84万吨/日,可满足全县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安全处理。固废处置配套设施全覆盖,全县生活垃圾投放站点两定四分全覆盖,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公共贮存点13个。
四、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末,全县总户数141805户,户籍总人口341638人。按地区分,城镇人口155540人,乡村人口186098人;按性别分,男性172445人,女性169193人。2023年出生人口1961人,出生率5.74‰;死亡人口3047人,死亡率8.9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8‰。年末常住人口为46.9万人,与上年持平,城镇化率64.3%,比上年提升0.8个百分点。
2023年全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0033人,困难人员再就业4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5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205万元,建成县级零工市场2家。新引进大学生6015人,引进青年博士11人,发放各类人才补助1024万元。开展各类技能大赛14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6608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098人。工伤保险扩面人数19906人,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734人,净增6425人。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0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17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0.35万人。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增长5.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03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90元,增长7.2%。城乡居民收入倍差2.00,比上年同期缩小0.0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597元,增长7.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379元,增长9.5%。调查显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8167元,增长13.6%。
2023年末全县在册低保对象4712人,其中城镇117人,农村4595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752万元;年末在册特困人员316人,全年共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692万元;年末在册困难残疾人2033人,全年共发放生活补贴778万元;年末在册重度残疾人4857人,全年共发放护理补贴1099万元;年末在册100周岁以上老人17人,全年共发放百岁老人生活补贴7万元;年末在册80周岁以上老人12852人,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862万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3个,床位数1632张(含民办)。其中,社会福利院1个,床位数370 张。城市社区服务中心20个。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919对,离婚659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件。
2023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090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40403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7792人。资助各类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846人次,资助金额2668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选缴8782人次,资助金额20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19083人次,报销金额1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