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12-06 08:46     访问次数:546 【字号 分享:

索 引 号: 113307230026011330/2024-273416 发文机关: 县府办
文 号: 武政办〔2024〕42号 成文日期: 2024-11-30
统一编号: GWYD01-2024-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 令第 372 号 ) 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 面清理并对各单位反馈的清理结果进行了认真汇总、集中审核, 经最终确认,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详见附件) , 共清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 275 件,其中决定保留 195 件,废止 47 件,失效 17 件,拟修改 7 件,部分条款修改 9 件。经县政府同 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详见附件) 。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再执行。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相关部门抓紧研究重新起草 后,适时提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审议发布。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195 件)

2.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7 件)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17 件)

4.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7 件)

5.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9 件)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195 件)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优待老年人规定》 的通知

武政发〔2005〕59 号

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 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发〔2006〕25 号

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教育基金捐赠管理 办法》的通知

武政发〔2007〕31 号

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优扶对象有关优待政策的通知

武政发〔2007〕117 号

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 施意见

武政发〔2008〕52 号

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09〕37 号

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武义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的批复

武政发〔2009〕52 号

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抚恤优待对象医疗 保障办法》的通知

武政发〔2009〕56 号

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1〕27 号

10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委托乡镇 (街道) 办理国土 资源管理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

武政发〔2011〕64 号

1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创建浙江省教育现 代化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发〔2012〕103 号

1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

武政发〔2012〕116 号

1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安置留用地管理 使用的意见

武政发〔2012〕118 号

1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 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发〔2013〕108 号

1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3〕117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6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与支持浙商创业创 新工作的若干意见

武政发〔2014〕102 号

1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4〕126 号

1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

武政发〔2014〕127 号

1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4〕131 号

20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 政府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5〕24 号

2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发〔2015〕30 号

2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办法 (试行) 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武政发〔2015〕76 号

2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武政发〔2015〕93 号

2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6〕24 号

2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 意见

武政发〔2016〕34 号

26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健康生物医药产业的实 施意见

武政发〔2016〕38 号

2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 意见

武政发〔2016〕50 号

2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 意见

武政发〔2016〕65 号

2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武政发〔2016〕96 号

3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耕地有偿保护机制的 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6〕122 号

3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 优秀志愿者表彰实施办法 (2017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发〔2017〕31 号

3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 房难的实施意见 (修订)

武政发〔2017〕39 号

3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 干意见

武政发〔2017〕81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3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 实施办法

武政发〔2017〕106 号

3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指导意见

武政发〔2018〕100 号

36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加快教育现代化建 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发〔2019〕74 号

3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 (建成区) 声环境功 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武政发〔2019〕105 号

3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垃圾革命”暨“无废城市”创建的 实施意见

武政发〔2020〕73 号

39

武义县人民政府印发武义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加强和改 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20〕87 号

40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 办法的通知

武政发〔2021〕102 号

4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 伐限额的通知

武政发〔2021〕104 号

4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义县城区 2021 年度房屋 重置价格的通知

武政发〔2022〕43 号

4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 意见

武政发〔2022〕54 号

4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全面推进乡镇 (街 道)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发〔2022〕73 号

4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义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 价标准的通知

武政发〔2023〕107 号

46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全面停止 活禽交易的通告

武政告〔2015〕11 号

4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金温扩能改造工程线路安全 保护区的通告

武政告〔2015〕12 号

4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用地规划范围内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通告

武政告〔2016〕1 号

4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金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 通告

武政告〔2016〕4 号

50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履坦镇镇区城市化管理区域 的通告

武政告〔2017〕10 号

5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 违法行为的通告

武政告〔2017〕13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5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涉矿黑恶势 力违法行为的通告

武政告〔2018〕10 号

5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金温货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 区的通告

武政告〔2018〕16 号

5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 通告

武政告〔2019〕3 号

5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高污染禁燃区的通告

武政告〔2019〕5 号

56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全县基准地价的公告

武政告〔2020〕10 号

5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

武政告〔2021〕3 号

5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 使用区的通告

武政告〔2021〕7 号

5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

武政告〔2022〕13 号

60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武政告〔2022〕22 号

6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 分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

武政告〔2023〕5 号

6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的通告

武政告〔2024〕1 号

6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市管线规 则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05〕1 号

6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清泉工程建 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07〕61 号

6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清泉工程建 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07〕62 号

6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清泉工程建 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07〕63 号

6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监 管的通知

武政办〔2008〕42 号

6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用电 管理的通知

武政办〔2008〕54 号

6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人口和计生局关于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8〕69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7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地质灾害防 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09〕12 号

7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资金互 助社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09〕49 号

7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府性投资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保廉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9〕93 号

7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财 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9〕102 号

7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户外广告资源 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0〕52 号

7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三位一 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0〕55 号

7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规范萤石探 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0〕56 号

7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 和工程渣土管理的通知

武政办〔2011〕65 号

7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烈士纪念设 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17 号

7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贸市场改造 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34 号

8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管理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试行)

武政办〔2012〕36 号

8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村卫生室基 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37 号

8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地质灾害防 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73 号

8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公交客 运站点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2〕83 号

8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气象灾害监测 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2〕96 号

8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基本殡葬服 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2〕102 号

8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县级公立医 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3〕2 号

8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调节基金管理加强政 府价格调控的通知

武政办〔2013〕4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8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府投资项 目监督管理问责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3〕10 号

8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学生交通安 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3〕12 号

9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体育工作 的通知

武政办〔2013〕40 号

9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三改一拆” 工作旧住宅区 ( 旧城区) 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3〕42 号

9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气象灾 害防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3〕43 号

9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办〔2013〕54 号

9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府投资重点 工程 (项目) 杆线管线迁移补偿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3〕65 号

9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符合政府安 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3〕67 号

9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武义宣莲”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3〕83 号

9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雷电灾害应 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3〕89 号

9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武义县物价局武义 县交通运输局武义县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3〕94 号

9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水库清水养 殖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3〕98 号

10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电子政务项 目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3〕101 号

10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欠薪应急周 转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3〕121 号

10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绿叶奖”评 选办法 (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14〕58 号

10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教育贡献奖 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4〕59 号

104

关于印发《武义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 行 ) 》的通知

武政办〔2014〕70 号

10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区道路机 动车泊位停车收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4〕73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0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地热资源管 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4〕80 号

10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河道保洁巡 查长效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4〕91 号

10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 意见

武政办〔2014〕99 号

10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划定禁止销 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4〕111 号

11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 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5〕14 号

11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户籍制度改 革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5〕17 号

11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机动车检测 机场设置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5〕24 号

11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区工业企 业低效用地收储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5〕25 号

11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放宽企业住 所 (经营场所) 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政办〔2015〕48 号

11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没收违法建 (构) 筑物处置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5〕70 号

11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行政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武政办〔2015〕71 号

11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公共自行车 系统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5〕88 号

11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学校体育设 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5〕98 号

11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药废弃包 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5〕147 号

12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 若干意见

武政办〔2015〕149 号

12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 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6〕31 号

12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业企业临 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6〕32 号

12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 与再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办〔2016〕41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2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进责任医 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6〕99 号

12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 意见

武政办〔2016〕147 号

12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 制度建设的意见

武政办〔2016〕150 号

12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地名保护办 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6〕154 号

12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国有出让土 地规划条件管理细则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6〕158 号

12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六小”服务行 业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7〕2 号

13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地质灾害避 让搬迁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7〕59 号

13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

武政办〔2017〕64 号

13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旅游资源保 护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7〕80 号

13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7〕84 号

13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道路交通事 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通知

武政办〔2017〕94 号

13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汽车二手车 交易市场迁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7〕95 号

13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见义勇为人 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政办〔2017〕116 号

13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 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7〕126 号

13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进企业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7〕127 号

13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大院名校武义联 合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7〕129 号

14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居家养老 服务照料中心助餐配送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8〕28 号

14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上市挂牌后 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8〕50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4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府投资项 目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18〕74 号

14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府投资项 目工程管理操作规程 (2018 年修订) 》等文件的通知》

武政办〔2018〕75 号

14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龙头企 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18〕98 号

14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消防安全责 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政办〔2018〕103 号

14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修订)

武政办〔2018〕133 号

14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财政支农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8〕135 号

14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镇生活垃 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141 号

14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158 号

15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府产业基 金投资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8〕170 号

15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 通知

武政办〔2019〕7 号

15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标准 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9〕50 号

15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全域推进垃 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9〕65 号

15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示范型居家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助餐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5 号

15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畜禽养殖禁 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7 号

15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高层住宅二 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8 号

15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民族乡 村振兴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0〕12 号

15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生物无害化 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15 号

15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饮用水 县级统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16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6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全域土地综 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38 号

16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危房常 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48 号

16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竞技体育贡献 奖励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59 号

16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体育竞赛酬金 标准的通知

武政办〔2020〕60 号

16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重点工程政 策处理相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72 号

16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禁止露天焚 烧秸秆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0〕77 号

16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中心城区禁止 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1〕1 号

16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市政消火栓 建设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4 号

16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进一步加强 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10 号

16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建筑垃圾受 纳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1〕12 号

17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乱占耕 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1〕13 号

17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行政事业单 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29 号

17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武政办〔2021〕30 号

173

关于印发《武义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暨企 业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31 号

17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农村承包土地 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1〕36 号

17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公共租赁住 房保障管理办法 ( 2021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21〕40 号

17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1〕41 号

17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国有企业重 大事项决策及报告暂行规定 ( 2021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21〕42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7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进“武川技 能人才”培育和自主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1〕46 号

17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征收集体土 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武政办〔2021〕47 号

18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人才住房和生 活保障政策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1〕51 号

18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计划生育公 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55 号

18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促进 3 岁以 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1〕56 号

18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政策性融资 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75 号

18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工伤保险费率调 整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1〕90 号

18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文化文艺精 品和文化文艺人才专项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2〕10 号

18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产业高 质量发展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

武政办〔2022〕13 号

18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2〕20 号

18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政办〔2022〕48 号

18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巡游出租汽 车管理办法 (2022 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22〕49 号

19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武政办〔2023〕1 号

19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有机更 新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3〕12 号

19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深化农村集 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3〕25 号

19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 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3〕45 号

19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房屋征收补 偿货币化安置凭证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3〕52 号

19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会经费拨 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3〕54 号

附件 2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47 件)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行政审批项目联合 办理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发〔2010〕28 号

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基本建设项目模拟 审批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发〔2013〕97 号

3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 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6〕6 号

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促 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

武政发〔2017〕85 号

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意见

武政发〔2019〕25 号

6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 干意见

武政发〔2020〕43 号

7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 境三十条举措的通知

武政发〔2020〕49 号

8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工业高 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意见

武政发〔2020〕62 号

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对接多层次资 本市场的意见

武政发〔2021〕39 号

10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武政发〔2021〕56 号

1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 由白洋街道等 18 个乡镇 (街道) 行使的通告

武政告〔2022〕14 号

1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07〕59 号

1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 置的若干意见

武政办〔2009〕83 号

1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鼓励促进民 办博物馆发展和历史建筑及遗存认养保护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09〕99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0〕30 号

1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业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政办〔2012〕3 号

1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集体土 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72 号

1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畜禽养殖禁 养区养殖场关停拆除补助政策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3〕74 号

1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公共资源交 易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3〕112 号

20

关于印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试行) 的 通知

武政办〔2013〕124 号

2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排污权有偿 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4〕79 号

2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行政审批服 务事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武义县投资项目审批中 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5〕3 号

2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投入品 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5〕53 号

24

关于印发武义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15〕94 号

2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 (PPP) 模式的实施意见

武政办〔2015〕105 号

2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5〕114 号

2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乡困难群 众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5〕127 号

2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6〕11 号

2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精品民宿发 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6〕51 号

3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武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政办〔2016〕78 号

3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隐形冠军 (专 精特新) 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7〕79 号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3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 的实施意见

武政办〔2017〕115 号

3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企业投资项 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7〕117 号

3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人民调解调 处纠纷奖励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7〕123 号

3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纳税百强和 纳税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2017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18〕2 号

3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盐业体制改 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3 号

3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经济薄弱村 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8〕17 号

3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业企业综 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8〕99 号

3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 目标后监管的通知

武政办〔2018〕127 号

4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涉企证照市 场监管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139 号

4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业投资项 目准入综合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20〕25 号

4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促进工业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0〕56 号

4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既有住宅加 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0〕70 号

4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民办养老机 构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1〕2 号

4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镇住宅小 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修订) 》的通知

武政办〔2021〕35 号

4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民营工业企 业新居民购房券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1〕81 号

4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新市民量化 积分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23〕3 号

附件 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17 件)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义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 划的批复

武政发〔2009〕48 号

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 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发〔2017〕61 号

3

武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

武政发〔2023〕14 号

4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 收运工作的通告

武政告〔2020〕4 号

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科技富民强县 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0〕36 号

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全面推行财政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29 号

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 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

武政办〔2012〕123 号

8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关于进一步加 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武政办〔2014〕23 号

9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城区老旧住宅 小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6〕62 号

10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管建设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6〕135 号

11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烧结砖行业轮 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7〕119 号

12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亩均万元以下低效企 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88 号

1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深化浙江省食 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4 号

1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闲置和低效工 业用地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57 号

1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动发展乡村 民宿的十条政策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1〕63 号

1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 2022 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2〕36 号

1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 2023 年社会 保险提标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3〕51 号

附件 4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7 件)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地名管理实施细 则》的通知

武政发〔2014〕114 号

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实施质量标准知 识产权战略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武政发〔2023〕122 号

3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村邮站运 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3〕36 号

4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优待扶助 残疾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武政办〔2013〕104 号

5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低价值可 利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的 通知

武政办〔2019〕61 号

6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人民政府 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的通知

武政办〔2020〕83 号

7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进服务 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1〕22 号

附件 5

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9 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

武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旅 游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意见

武政发〔2023〕16 号

5.入库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年主营业务收入 五年内首次分别达到 3000 万元、6000 万元、 1 亿元的,分别奖励 15 万元、30 万元、50 万 元;入库的旅行社年主营业务收入五年内首次 达到 15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分 别奖励 4 万元、6  万元、10 万元。

5.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年主营业务收 入五年内首次分别达到 3000 万元、 6000 万元、1 亿元的,分别奖励 15 万 元、30 万元、50 万元;旅行社年主营 业务收入五年内首次达到 1500 万元、 3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分别奖励 4 万元、6  万元、10 万元。

11.  县内外旅行社组织县外旅游团队 ( 10 人及 以上) 来武旅游,旅游团队入住定点住宿接待 单位和游览 2 个以上购票景区 ( 点 ) 的,全年 累计达到 3000 人及以上的,给予住宿、景区 门票合计金额 5%的奖励,单个申请主体年度 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11. 县内外旅行社组织县外旅游团队 ( 10 人及以上) 来武旅游,旅游团队 入住武义旅游饭店和游览2 个以上购 票景区 ( 点 ) 的,全年累计达到 3000 人及以上的,给予住宿、景区门票合 计金额 5%的奖励,单个申请主体年度 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2

武义县人民政府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科创兴县”战略 推动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政发〔2023〕19 号

2.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亩产效 益评价结果下调一档。

删除本款内容

4. 每年择优实施县级重点研发项 目不超过 3 个,每项最高补助 100 万元;一般研发项目不 超过 20 个,每项最高补助 5 万元。

3.每年实施县级重点研发项目不超过 3 个,每项最高补助 100 万元; 一般 研发项目不超过 20 个,每项最高补助 5 万元。

8.支持科技企业依托指定的创新载体,在应用 范围内开展创新活动,支付费用的 50%可用创 新券抵扣,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20 万元。

7.支持科技企业依托创新载体,在应 用范围内开展创新活动,支付费用的 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企业每年 最高 20 万元。

14.设立县政府科技创新奖,每届评选不超过 10 家,每家奖励 30 万元。

13.获得县政府科技创新奖,每届评选 不超过 10 家,每家奖励 30 万元。

19.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开展科技信贷、 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活动,探索建 立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池。加大对科技创新、 大众创业等新动能的信贷投入,鼓励发展科技 保险和专利质押贷款。发挥种子基金等政府引 导基金作用,鼓励创投机构来武义设立分支机 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支持鼓 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科创板,加大对种子期、 苗圃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成果 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

18.  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开 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 科技金融活动,探索建立科技型小微 企业风险池。加大对科技创新、大众 创业等新动能的信贷投入,鼓励发展 科技保险和专利质押贷款。发挥种子 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 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支持鼓励企 业对接资本市场科创板。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2

武义县人民政府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科创兴县”战略 推动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政发〔2023〕19 号

20.对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世界 500 强 企业、中国百强企业及院士、高层次人才团队 等在武义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入关键核 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新型研发机构, 给予最高 1 亿元的资助。

删除本款内容

23. 奖补资金兑现原则上以企业上一年地方综 合贡献额为限,农业类科技项目、科创平台、 科技孵化载体、申报农业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行业分类+技术领域”综合判定) 的企 业奖补资金兑现不受上一年地方综合贡献额 限制。

删除本款内容

25.文件标注的数额为该事项最高奖励额度, 具体事项实际奖励根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 价结果按不同级别给予补助,其中A 类企业按 100%奖励、B 类企业按 95%奖励、C 类企业按 80%奖励、D 类企业不予奖励。未列入评价企 业按 C 类标准奖励。当年度企业综合评价尚未 评定出台的,按上一年度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兑

现。对跨年度连续性的事项, 以备案 (核准) 截止日年度为该奖励事项年度,若项目提早完 成的,则以项目实际完成年度为该奖励事项年 度。

删除本款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3

武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 推进物流业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

武政发〔2023〕124 号

( 一 ) 加强对规上货运物流企业支持力度。  对首次纳入县级规上 ( 主营收入达到 2000 万 元以上) 统计范围的物流企业实行政策奖励。 升规后营业收入每年增长率保持 10%以上的, 前三年每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 100%给予奖励,第四、第五年每年按企业年度 地方综合贡献额的 85%给予奖励;

对首次纳入交通运输部规上 ( 主营收入达到 1000 万元, 自有车辆 50 辆以上) 统计范围的 物流企业实行政策奖励。营业收入每年增长率 保持 10%以上的,前三年每年按企业年度地方 综合贡献额的 100%给予奖励,第四、第五年 每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 85%给予 奖励;

对从事限上交通运输业的物流企业 (管道运输 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 业 ) 实行政策奖励。升规后年增长率保持 10% 以上的,前三年每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 额的 100%给予奖励,第四、第五年每年按企 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 85%给予奖励;

以上三类企业在 5 年政策奖励期内,若当年未 达到,则不再享受奖励。

( 一 ) 加强对物流企业支持力度

物流企业年营业额五年内首超 2000 万、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 3 亿元、5 亿元,分别给予 4 万元、6 万元、 15 万元、30 万元、90 万元、 1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二 ) 加大对快递企业提升业务量支 持力度

快递企业年快递业务量五年内首超 600 万件、1200  万件、  2500 万件、 5000 万件、1 亿件,分别奖励 2 万元、 4 万元、6 万元、12 万元、20 万元, 晋档的按补差计奖。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3

武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 推进物流业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

武政发〔2023〕124 号

( 二 ) 加大对现有物流企业技改项目投资支持 力度。对物流企业 (站场) 技改项目经备案, 一个年度内改造提升投资额达到 200 万,给予 不含税投资额 5%的奖励,最高 200  万元 ( 固 定资产投资额需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新增直 接用于生产性固定资产或装修费用投入额,不 含土地价款、可移动设备和房地产项目,以工 程决算、会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合法凭证载明 的实际支付额为准,项目需纳入统计范围)。

( 三 ) 加大对快递物流企业专用设备 投资支持力度

快递物流企业年度新购置自动化分拣 处理设备总额超过 30 万元的,按实际 购置总金额的 10%予以补助。补助金 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 三 ) 支持城市物流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资 新建符合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对列 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示范项目经备案后, 按其实际投资额的 9%、7%、4%予以补助,单 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 70 万元 ( 固定资 产投资额需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新增直接用 于生产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可移动设 备和房地产项目, 以工程决算、会同发票、付 款凭证等合法凭证载明的实际支付额为准,项 目需纳入统计范围)。

( 四 )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新建符合规 划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示范 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 9% 、7% 、4% 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 超过 70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额需经专 业审计机构审计,新增直接用于生产 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可移动 设备和房地产项目, 以工程决算、会 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合法凭证载明的 实际支付额为准)。


四、加快农村物流发展

对开通区域客货邮专线的运营企业, 按 5 万元/条予以补助,由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新增条款)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4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关于加强 小微企业园建设 管理促进经济转 型升级的意见

武政办〔2021〕45 号

第三大项的第 ( 一 ) 基本要求中:2.控制指标 中。小微企业园在建设完工后,两年内每 10 亩用地需培育完成 1 家以上规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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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项的第(二)审批监管。4.入园企业审核。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需制定入园企业准入方 案,报县转升办审核通过后实施。小微企业园 项目开发业主 及运营机构不得将未经审核或 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入驻。租入企业不得自行转 租,确需退出的,先由出租方收回后,再向符 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出租。入园企业需承诺在厂 房交付后两年内达产,属产业链必须环节,但 附加值较低的企业,可限制在入园企业总数 5% 之内,允许 3 年内达产,达产的亩产税收需在 20 万元/亩以上,亩产税收达不到20 万元/亩的, 不得转让,资源要素配置按 D 类执行。

4.入园企业审核。 开发区、各镇街需 明确企业入园的基本条件、产业导向、 入驻流程等内容。支持创新型、科技 型、成长型或同步实施技术改造的小 微企业优先入园。 由县转升办组织对 入园企业进行联审,并由园区与入园 企业签订履约和出园协议,对项目投 资强度、亩均效益、安全环保等进行 约定。入园企业需承诺在厂房交付后 两年内达产。

第四大项的第 ( 一 ) 采用租售模式。鼓励小微 企业园通过租赁方式经营。采取工业地产模式 开发建设的小微园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方案 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不动产分割登 记和转让 ( 预售、销售)。产权销售及不动产 权属登记参照房地产管理模式办理。采取工业 地产模式开发建设的小微园项目须自持 20% 计容建筑面积,其余 80%计容建筑面积可分阶 段出售。按总建筑面积计算,首期出售比例为 20%,其中首期购地企业总亩均税收达到 20 万元/亩或小微园总亩均税收达到 15 万元/亩 后,允许再出售到 30% ,小微园总亩均税收达 到 20 万元/亩后,允许剩余的 30%可销售部分 予以出售。销售方案列入土地出让时的《地块 特别约定》。

( 一 ) 采用租售模式。鼓励小微企业 园通过租赁方式经营。采取工业地产 模式开发建设的小微园项目可根据项 目建设方案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 定进行不动产分割登记和转让。产权 销售及不动产权属登记参照房地产管 理模式办理。销售方案列入土地出让 时的《地块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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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关于加强 小微企业园建设 管理促进经济转 型升级的意见

武政办〔2021〕45 号

第四大项的第 ( 三 ) 明确自持标准。社会投资 主体开发建设的小微园,鼓励开发主体自持, 在《项目投资管理合同》中明确自持比例、 自 持年限等,开发主体自持比例不低于 20%,且 不可销售和转让。食堂、宿舍、办公楼等配套 设施原则上由开发主体自持,  自持年 限与用 地年限相同。对宿舍、办公楼确须予以出售的, 需在项目建设方案中先行明确出售相应比例, 宿舍、办公楼最小分割销售 单元为套 ( 间 ), 必须与生产性用房捆绑销售,不得单独销售, 且在不动产权证附栏注明“不得单独转让、抵 押”。项目用地内非 生产性用房、公共配套设 施 (道路、绿化、配电、消控、 门卫、  快递 等 ) 用地及建筑物产权不予分割登记,作为小 微园内各产权 人的共同共有部分。

( 三 ) 明确自持标准。社会投资主体 开发建设的小微园,鼓励开发主体自 持,在《项目投资管理合同》 中明确 自持比例、 自持年限等,开发主体自 持比例不低于 20%,且不可销售和转 让。食堂、宿舍、办公楼等配套设施 原则上由开发主体自持, 自持年限与 用地年限相同。项目用地内非生产性 用房、公共配套设施 (道路、绿化、 配电、消控、 门卫、快递等) 用地及 建筑物产权不予分割登记,作为小微 园内各产权人的共同共有部分。

第四大项的第 ( 四 ) 规范转让行为。利用存量 用地、闲置用地或低效用地建设小微园的,不 得分割转让和销售,只能用于自持和出租经 营。需实施分割转让或销售的,先由政府收回, 重新进行公开出让。入园企业按照购置合同购 得小微园厂房,并按合同约定使用。如因企业 发展壮大需外迁或经营不善需转让产权的,需 按照购置合同约定进行规范转让,受让方应符 合小微园入园相应标准。属地政府和建设管理 方享有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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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政府产 业 基 金 管理 办 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1〕76 号

第六条  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 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基金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管委会)。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市和 我县的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确定基金的投资 方向和投资原则,审议基金的资金筹集计划、 基金年度工作报告和基金重大事项,监督基金 投资进度和投资质量,负责产业基金投资决策 等。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 政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 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管 委会关于基金法人机构发展运行的重大决策, 协调基金法人机构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 题,对基金法人机构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投 资方案等资料进行审核,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 监督。

第六条 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 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基金管理 委员会 ( 以下简称管委会)。主要职责 是: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县的产业 规划及相关政策,确定基金的投资方 向和投资原则,审议基金的资金筹集 计划、基金年度工作报告和基金重大 事项,监督基金投资进度和投资质量, 负责产业基金投资决策等。

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可代 为履行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 局,由财政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和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管委会关于基 金法人机构发展运行的重大决策,协 调基金法人机构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 的问题,对基金法人机构提交的年度 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资料进行审 核,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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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规范城 市道路挖掘管理 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3〕16 号

第三大项第 ( 二 ) 审批办理中 3.对申请挖掘城 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的,县建设局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零星挖掘自受理申 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 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相关执法主体。   第三大项第 ( 四 ) 特殊情形中 1. 申请挖掘城市 道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许可:( 1 ) 新 建、 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 年内、 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 年内申请挖掘的;(2) 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公共社会活动期间挖掘 的;( 3 ) 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 定,未整改完毕的。

第四大项第 ( 一 ) 施工组织中:单位或个人经 批准挖掘城市道路,应当精心组织、文明施工, 并遵守下列规定:1.  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要 求挖掘,不得擅自变更,变更期间应暂停原挖 掘行为并做好现场的安全维护;未及时变更 的,原审批许可无效。

第四大项第 ( 二 ) 批后监管中:县交警大队应 加强对道路挖掘项目地段的巡逻管控,确保施 工期间交通秩序的基本通畅。影响道路交通安 全活动的,县交警大队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要求建设单位迅速恢复交通,对拒不按要求整 改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进行 处罚。

对申请挖掘城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 的,县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零星挖掘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内 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审批 结果告知相关执法主体。

1. 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有下列情形 不予许可:新建、 改建、扩建城市道 路交付使用后 5 年内、大修的城市道 路竣工后 3 年内申请挖掘的。 因特殊 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有 关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或个人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应 当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并遵守下列 规定:                            1.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要求挖掘,不 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申请人需提 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县交警大队属地中队应加强对道路挖 掘项目地段的巡逻管控,确保施工期间 交通秩序的基本通畅。影响道路交通安 全或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县交警 大队将责令整改,要求建设单位迅速做 好防护恢复交通,对存在违法行为根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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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规范城

市道路挖掘管理

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23〕16 号

第四大项第 ( 三 ) 变更管理中:1. 因城市建设、 重大公共社会活动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县建 设局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挖掘城 市道路许可。

1. 因城市建设、重大公共社会活动或 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县建设局可以与 申请人进行对接沟通,通过变更许可 内容、优化施工组织等方式,避免挖 掘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影响。

7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义县土地要 素指标交易管理 办法(试行)》的 通知

武政办〔2023〕56 号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要素的基础作 用,提高土地要素使用效益和配置水平。根据 《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 调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 11 号 )、《关于调整省统筹和跨市调剂补充耕地 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1 号 )、 《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 复工程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0〕37 号 )、 《武义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38 号 ) 等相 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要素的 基础作用,提高土地要素使用效益和 配置水平。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使用管理 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规〔2018〕11  号 ) 、《关于调整省统筹和跨市调剂 补充耕地有关规定的通知》  ( 浙自然 资发〔2023〕1 号 ) 等相关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办法。

本文件内涉及到的七处“武义鑫农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鑫农公司) ”

“相关投资单位”

十一、条款时限  本办法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

起试行二年。

十一、条款时限  本办法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试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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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工业经济高 质量发展(经信部 分) 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4〕12 号

1.对列入省“放水养鱼”培育库企业做好培育工 作,落实好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培育期内完 成年度培育目标的按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A 类 企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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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增长奖,对列入规模统计库的工业企 业增加值较上一年度增长500 万、1000 万、2000 万、3000 万、5000 万、1 亿,分别给予 5 万元、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 元的奖励。

1.设立增长奖,对工业企业增加值较 上一年度增长 500 万、1000 万、2000 万、3000 万、5000 万、1 亿,分别给 予 5 万元、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 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

3.对近五年内全县按纳税百强排名计算的增 值税首次达到 1000 万元、2000 万元、3000 万 元、5000 万元、 1 亿元、3 亿元、5 亿元的工 业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150 万 元、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 元的奖励。

删除本款内容

5.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培育。每年对纳税 1000 万元以上且亩产税收 40 万元/亩以上的企业予 以通报表彰。

删除本款内容

6.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三年内新列入规模 统计库的月度升规企业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年 度升规的企业给予 2 万元的奖励。新升规企业 以上一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额为基数,三年内 按相关地方综合贡献额新增部分的 80%给予 奖励。

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企业近三 年的规模情况认定月度小微企业之星 和年度小微企业之星。 月度小微企业 之星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年度小微企 业之星给予 2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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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工业经济高 质量发展(经信部 分) 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4〕12 号

21.奖补资金兑现原则上以企业上一年地方综 合贡献额为限,其中核定设备投资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数字化车间 (智能 工厂、未来工厂) 项目奖补资金以企业上一年 为起始年,三年内的地方贡献为限。原对企业 首次购买云服务资助政策,新政策出台后不再 进行资助。

18.原对企业首次购买云服务资助政 策,新政策出台后不再进行资助。

22. 本文件标注的数额为该事项最高奖励额 度,具体事项实际奖励根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 评价结果按不同级别给予补助,其中A 类企业 按 100%奖励、B 类企业按 90%奖励、C 类企 业按 70%奖励、D 类企业不予奖励,未列入评 价企业按 C 类标准奖励。当年度企业综合评价 尚未评定出台的,按上一年度评价结果进行考 核兑现。对投资等跨年度连续性的事项,以备

案 (核准) 截止日年度为该奖励事项年度,若 项目提早完成的,则以项目实际完成年度为该 奖励事项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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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工业经济高 质量发展(经信部 分) 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4〕12 号

26.本意见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起执行,暂行

3 年,原政策《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武政发〔2021〕56 号 ) 废止。

22.本意见于 2024 年 XX 月 XX 日起 执行,执行 3 年,原政策《武义县人 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意见》( 武政发〔2021〕56 号 ) 废 止。原政策中涉及跨年度连续性的事 项,  在本意见中已取消的,奖励审核 截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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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促进武义 县电子商务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

武政办〔2024〕29 号

一、加快电商主体培育

1.  引进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在武义县域内新 注册的电商企业,且当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

1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 5 万元、15 万元、25 万元、

50 万元的奖励。

一、加快电商主体培育

引进优质电子商务企业。 当年度注册 的电商企业,且网络零售额达到 1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 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5 万元、15 万元、 25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 ”

五、附则

10.企业享受本办法中的奖励 (补助、扶持) 资金, 以地方综合贡献额为限。其中,引进优 质电子商务企业奖励、入统奖励,协会、服务 机构 (包括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运营机构)、 电商园区等平台企业、村集体不受亩均效益综 合评价和地方综合贡献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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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