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社会稳定、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服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府办、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办、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国控公司。联系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社会稳定、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服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府办、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办、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国控公司。
联系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