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县长
负责服务业发展、山海协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分管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联系温泉度假区(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
负责服务业发展、山海协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管局。
协助分管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
联系温泉度假区(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