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县长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司法、法制、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司法、法制、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